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8月29日讯(记者 刘元迪)8月29日,临沂市百姓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中央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据悉,下一步临沂将依法依规、综合施策,果断整治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油烟排放不合格,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餐饮油烟污染是排在工业、机动车排放和扬尘污染之后的第四大污染源。近年来,百姓民众对餐饮油烟特殊是烧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反映强烈,投诉举报比较集中。餐饮油烟污染已经成为影响百姓民众身体健康、影响全市大气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临沂开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根本目的肯定是为了切实维护全市百姓民众的切身利益和健康,还蓝天白云于百姓,满意百姓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去。 《中华百姓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维持正常使用。按照“谁污染、谁管理”的原则,这是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绝的司法责任。这次防治主要是集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净化设施未安装导致的无组织排放,安装净化设施但不使用、不清洗导致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将承担相应的司法义务。值得一提的是,不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在本次管理限度,可放心经营。 在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过程中,临沂市城市治理局制订了《技术指南》,避免商户因净化器安装不专业造成不必要损失。在教育系统各学校食堂餐饮油烟管理中,在市教育局的配合下,集中利用暑假期间入行安装改造,确保不影响开学后弟子就餐。 下一步,临沂市城市治理局将依法依规、综合施策,波侈墅作品果断整治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华百姓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百姓政府确定的监督治理部门予以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明确规定,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对违背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将果断入行查处,波侈墅作品予以责令改正、罚款,直至停业整治。对露天烧烤行为,将根据《中华百姓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百姓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之规定,予以果断取缔。